大和民国政府官方网站 | 共和国政务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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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民服务
为共和国负责

大和民国政府致力于维护共和国宪政秩序、 推进国家发展、保障国民权利,并以公开、 负责、专业的政府治理服务全体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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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闻

总统府、行政院及各中央机关最新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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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府

总统主持共和国国政会议, 强调宪政制度与国民福祉为政府最高责任

2026年8月14日 东京

行政院 2026-08-13

行政院公布年度国家经济发展与产业振兴计划

外交部 2026-08-12

大和民国政府举行国际合作与区域安全部长会议

国防部 2026-08-10

国民革命军年度联合防卫演训正式开始

教育部 2026-08-08

政府发布新一年度国家教育发展白皮书

大和民国

1946年建立的现代共和国家

大和民国国旗
大和民国国旗 · 1946年制定

共和国建立于
国民革命与战后重建

大和民国成立于1946年。 国家以国民主权、共和宪政及法治为基本原则, 实行总统制与五院制相结合的中央政府体系。

经过战后重建、经济高速发展及宪政改革, 大和民国逐步形成现代多党民主制度, 并成为亚洲重要的经济与政治力量。

1946 共和国成立
5 中央院制
47 都道府县级行政区

国家机构

大和民国中央政府五院制度

国家机构完整目录 →
01 / EXECUTIVE

行政院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负责全国行政政策、公共服务、 经济建设及中央行政事务。

02 / LEGISLATIVE

立法院

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负责法律制定、预算审查及政府监督。

03 / JUDICIAL

司法院

国家最高司法机关, 维护宪法与法律秩序。

04 / CONTROL

监察院

国家最高监察机关, 负责弹劾、纠举及政府监督。

05 / EXAMINATION

考试院

国家文官考试及公务员管理机关, 负责国家公务员制度。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大和民国总统府

国家元首 · 国民革命军最高统帅

总统代表大和民国行使国家元首职权, 维护宪法、主持国家重大政务, 统帅大和国民革命军,并代表共和国进行国家外交活动。


总统府官方网站
大和民国总统

中央政府机关

国民政府各行政机关

外交部

负责共和国外交事务与国际关系。

国防部

负责国家防务与国民革命军行政管理。

财政部

负责国家财政、税收与金融政策。

教育部

负责全国教育制度与国家教育政策。

经济部

负责工业、贸易及国家经济发展。

法务部

负责国家司法行政与法律事务。

交通部

负责交通、铁路、公路与民航事务。

厚生部

负责医疗、社会福利与国民健康。

农林部

负责农业、林业、渔业及粮食安全。

国民革命军

大和民国国家武装力量

国防部 →
大和陆军

大和陆军

本土防卫、陆上作战及国土安全。

大和海军

大和海军

海上防卫、海上交通线与国际救援。

大和空军

大和空军

空域防卫、航空运输与战略侦察。

国家象征

大和民国国家与政党象征体系

大和民国国徽

大和民国国徽

象征共和国、国民主权、 国家统一与国民革命传统。

大和国民党党徽

大和国民党党徽

大和国民党的政治标志, 象征国民革命、自由、平等与共和理念。

共和国历史

从国民革命到现代共和国

查看完整国史 →
1945

东京国民革命

战争结束,旧帝国政治体系瓦解, 国民建国运动开始。

1946

大和民国成立

《大和民国宪法》公布, 共和国正式建立。

1950

冷战与国家重建

大和民国加入西方安全体系, 国民革命军开始现代化。

1960—1973

大和经济奇迹

工业、汽车、电子与造船产业高速发展, 国家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

1982

宪政改革

扩大政党自由、加强议会监督, 大和民国进入民主化阶段。

2000

第一次政党轮替

大和国民党首次和平交出中央政府, 现代多党民主制度正式成熟。

2026

现代共和国

大和民国成为成熟的现代民主共和国, 继续推进国家现代化与国际合作。

国家数据

2026年度国家公开统计数据

国家统计局 →
名义国内生产总值
¥ 612.8T
↑ 2.8% 年增长
国民人口
123.7M
2026年估计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4.95M
↑ 2.5%
识字率
99.1%
全国统计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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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身份证事务

身份证件申请、更新与查询。

护照与出入境

护照、签证及出入境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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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变更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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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及企业税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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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及社会福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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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

法律查询与司法公共服务。

国际事务

大和民国外交与国际合作

外交部 →

共和国外交政策

大和民国坚持国家主权、和平共处、 国际法及区域合作原则,积极参与国际事务, 推动亚洲及世界和平、发展与合作。

美国 英国 法国 德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韩国 印度

东京国际合作中心

东京是大和民国外交机构、 国际组织及外国使团高度集中的国际城市。 政府持续推进区域安全、经济与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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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政府公报与行政公开

法律数据库 →
宪法 1946

《大和民国宪法》

国家法律 现行

《国民政府组织法》

国防法律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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